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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给财务人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联合开设 “清华大学高级财务管理与大数据硕士”项目,并与资本市场学院合作,注重实践性,培养数字经济时代的财务管理人才,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可持续发展。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于1984 年,由朱镕基创立并担任首任院长。经管学院 以“创造知识,培育领袖,贡献中国,影响世界”为使命,创院以来坚持在人才培 养、科学研究、社会影响、国际交流等方面保持国内领先水平,是中国内地率先获 得AACSB和EQUIS两大全球管理教育顶级认证的商学院。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在国家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 时代背景下,由清华大学与深圳市合作共建的公立研究生教育机构。该院是在清华 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基础上建设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面向 全球延揽优秀教师和研究生,通过高层次的国际合作,高水平的人才培养,高质量 的创新实践,建设国际一流研究生院,助力清华大学“双一流”建设,为深圳市、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增添创新动力。
资本市场学院
资本市场学院是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联合举办的资本市场专业性教育培训机 构,出资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期 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学院秉承 “养正气,育英才,固国本”的院训,聚焦中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建设,打造专业 化、国际化资本市场人才培养基地和应用研究中心,为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 定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陈晓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 《中国会计评论》联执主编、 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 美国杜兰大学博士
陈煜波
清华经管学院市场营销系教授、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党委书记、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博士
冯娟
清华经管学院鸿海讲席教授、管科系系副主任、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博士
何平
清华经管学院教授、金融系系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
李丹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硕士项目学术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博士
林健武
清华经管学院金融系教学系列副教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学系列副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
肖星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博士
谢德仁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兼职委员、财政部会计名家、厦门大学博士
徐心
清华经管学院管科系教授、清华经管学院人工智能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博士
张为国
清华经管学院管理实践访问教授、资本市场学院特聘首席专家、中国证监会原首席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
张晓泉
清华经管学院管科系、 Irwin and Joan Jacobs 讲席教授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深圳研究院副院长、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博士
招生对象
培养数字经济时代的财务管理人才
招生人数
中国境内学生30人(招生人数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中国港澳台生、国际生择优录取
学历学位授予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清华大学会计硕士学位
项目学费
29.8 万元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且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注: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制和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在职授课,每月两次周末授课
学制两年,其中18个月学校课程,6个月学位论文
主要授课地点为深圳、北京
仅招收原单位定向生(在职培养),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不提供住宿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且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二、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注: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申请人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本科学历申请者,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五、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一、国际生申请者须为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二、申请人须具有与中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本科学历申请者,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到2023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四、申请者应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