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ulty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
副教授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
《中国会计评论》联执主编
清华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鸿海讲席教授、系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副院长
清华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
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联执系主任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硕士项目学术主任
清华经管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教授
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
教授、系副主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清华大学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研究院院长
清华经管学院市场营销系
教授、系主任
清华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教授、系主任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院长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
财政部会计名家
清华经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史带讲席教授
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
清华经管学院金融系
教授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
讲席教授、联执系主任
注以上为部分师资,按照姓名首字母排序。
Admissions Policy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否则我们将不能接受您的各项申请:
·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2027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在大学本科结业后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者。
·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到2027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
①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
①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 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本科学历申请者,到2027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到2027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在线申请网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gatLogin
· 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作为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申请者,应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且申请时须已注销中国户籍,并持有注销中国户籍的证明。
· 在外国出生时取得外国国籍,出生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申请者:申请者父母的中国公民方,须在申请者出生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
* 申请者须在申请时提交父母情况材料、申请者本人已经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中国户籍注销证明。
· 达到HSK5级180分及以上。
· 使用中文完成本科或硕士学习的申请者,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获得许可后,可免交HSK成绩证明。
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的申请人在2027年入学前应至少有一年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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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
录取
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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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10-6278 9623 / 6278 6773 / 6279 4227
邮箱mpacc@sem.tsinghua.edu.cn
微信公众号清华经管在职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