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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给财务人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发展机遇,合作共建创新管理领域,充分发挥经管学院在管理教育、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联合开设“清华大学高级财务管理与大数据硕士”项目,注重实践性,培养数字经济时代的财务管理 人才,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可持续发展。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于1984年,由朱镕基创立并担任首任院长。经管学院以“创造知识,培育领袖,贡献中国,影响世界”为使命,创院以来坚持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影响、国际交流等方面保持国内领先水平,是中国内地率先获得AACSB和EQUIS两大全球管理教育顶级认证的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于1994年由时任院长朱镕基亲自推动建立,以培养优秀的会计人才和不断推动中国会计学术研究的国际化为基本使命,培养不同层次既懂中国国情又通晓世界潮流的新一代会计实务和学术人才。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在国家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由清华大学与深圳市合作共建的公立研究生教育机构,形成了材料科学、信息科技、医药健康、未来人居、海洋工程、环境生态以及创新管理“6+1”的交叉学科主题领域。通过高层次的国际合作,高水平的人才培养,高质量的创新实践,建设国际一流研究生院,助力清华大学“双一流”建设,为深圳市、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增添创新动力。
陈晓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 《中国会计评论》联执主编、 美国杜兰大学博士
陈煜波
清华经管学院市场营销系教授、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党委书记、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博士
冯娟
清华经管学院鸿海讲席教授、管科系系副主任、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博士
何平
清华经管学院教授、金融系系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
李丹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硕士项目学术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博士
林健武
清华经管学院金融系副教授、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创新管理研究院副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
孟庆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汤欣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
肖星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博士
谢德仁
清华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兼职委员、财政部会计名家、厦门大学博士
徐心
清华经管学院管科系教授、清华经管学院人工智能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清华经管学院副院长、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博士
张为国
清华经管学院管理实践访问教授、中国证监会原首席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
招生对象
培养数字经济时代的财务管理人才
招生人数
中国(境内)学生约 30 人,中国(港澳台)、国际学生择优录取
学历学位授予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清华大学会计硕士学位
项目学费
29.8 万元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否则我们将不能接受您的各项申请: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在大学本科结业后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经验者。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
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制和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周末授课
学制两年,其中18个月学校课程,6个月学位论文
授课地点:深圳
仅招收原单位定向生(在职培养),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不提供住宿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否则我们将不能接受您的各项申请: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在大学本科结业后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经验者。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日之前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者。
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申请人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本科学历申请者,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五、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一、国际生申请者须为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二、申请人须具有与中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本科学历申请者,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到2025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四、申请者应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规章制度。